就爱上搜服网 传奇手游 传奇故事美杜莎,medusa美杜莎(美杜莎是怎么变成蛇的)

传奇故事美杜莎,medusa美杜莎(美杜莎是怎么变成蛇的)

珀耳修斯的传奇故事

珀尔修斯是宙斯的儿子。他出生后,他的祖父阿克里斯修斯,阿格斯的国王,把珀尔修斯和他的母亲沈佳凝放在一个盒子里,扔进了大海。因为一个神谕告诉国王,他的孙子将夺取他的王位并谋杀他的生命。宙斯祝福了漂泊在大海中的母子,指引着箱子乘风破浪。最后,箱子一路漂流到了靠近海岸的塞里福斯岛。岛上有两兄弟,迪克蒂斯和污染者,他们统治着塞里福斯岛。迪克西在海边钓鱼。当他看到一个木盒漂浮在水中时,他迅速把它拉到岸边。回家后,两兄弟同情被遗弃的受害者,收留了他们。波德特斯嫁给了沈佳凝,小心翼翼地抚养珀尔修斯。珀尔修斯长大后,继父波洛德克特斯劝他冒险,希望他能建功立业。勇敢的年轻人雄心勃勃,决心砍掉女妖美杜莎丑陋的头,带到塞里福斯献给国王。珀尔修斯收拾好行李,上路了。众神指引他一路来到遥远的地方,可怕的怪物之父沃尔库斯住在那里。珀尔修斯在那里遇到了沃尔库斯的三个女儿:格里尔。他们生来就有白发。三个人只有一只眼睛一颗牙齿,他们轮流互相利用。珀尔修斯取走了他们的牙齿和眼睛。他们要求归还这些不可缺少的东西。他提出了一个条件,他们必须给仙女指路。这些仙女会魔法。他们有几样宝贝:一双飞鞋,一个魔法包,一个狗皮头盔。无论谁拥有这些东西,他都可以随心所欲地自由飞翔,看到他想见的人,而别人却看不到他。尔库斯的女儿们给珀尔修斯指明了道路,夺回了她们的眼睛和牙齿。对仙女,珀尔修斯得到了三件宝物。他背着魔法包,穿上飞行鞋,戴上狗皮头盔。此外,他还从赫尔墨斯那里得到了一面青铜盾牌。他用这些圣物武装自己,飞过了大海。那里住着沃尔库斯的另外三个女儿,即蛇发女怪。三个女儿中,最小的女儿美杜莎出生,珀尔修斯奉命取其首级。我发现蛇发女怪在睡觉。他们的头上长满鳞片,没有头发,头上还有蛇。他们有野猪牙,铁手和金色翅膀。任何看到它们的人都会立刻变成石头。珀尔修斯知道这个秘密。他背对着熟睡的女人,然后用闪亮的盾牌作为镜子,清晰地看到了她们的三个头,认出了美杜莎是谁。雅典娜又教他怎么做,于是他成功地砍下了女妖的头。在珀尔修斯收起他的刀之前,突然一只长着翅膀的飞马从女妖的身体里跳了出来,后面跟着一只巨大的克律萨俄耳,他们都是波塞冬的后代。珀尔修斯小心翼翼地把美杜莎的头塞在背上的上帝之袋里,离开了那里。这时,美杜莎的姐妹们从床上坐了起来。当他们看到被谋杀的妹妹的尸体时,他们立即展开翅膀,飞到空中追逐凶手。然而,戴着仙女狗皮头盔的珀尔修斯却逃脱了追踪和追击。然而,他也被空中的强风击中,被吹得左右摇摆。当他摇摇摆摆地走过利比亚沙漠时,美杜莎头上的小血滴落到地上,变成了各种颜色的毒蛇。从那以后,世界上许多地方都出现了危险的蛇。珀尔修斯继续向西飞去,最后降落在国王阿特拉斯的土地上,想要休息一下。这里有一片丛林,树上结着金色的果实,有一条龙守护着。珀尔修斯让他在这里住一夜,但他没有被允许。因为阿特拉斯担心他的金果被偷,他残忍地将珀尔修斯赶出了宫殿。珀尔修斯非常生气。他当场从神袋中取出美杜莎的头颅,却背过身去,交给了国王。国王和巨人一样高。

当他看到美杜莎的头,他立即变成了一块巨石,就像一座山。他的胡须和头发变成了一片广阔的森林,他的肩膀、胳膊和大腿变成了山脊,他的头变成了一座高高的山峰。珀尔修斯重新穿上飞行鞋,戴上头盔,背上魔法袋飞向天空。他一路飞到了克福斯国王统治的埃塞俄比亚海岸。珀尔修斯看到一个年轻女孩被绑在海中央的一块岩石上。海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女孩流下了眼泪。珀尔修斯被她年轻的美貌所诱惑,于是向她打招呼。“你为什么被绑在这里?你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女孩双手背在身后,开始很沉默,害怕和陌生人说话。如果她能动,她真想用手捂住脸。为了不让陌生人误以为她真的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她含着眼泪回答说:“我叫安德劳莫达,是埃塞俄比亚国王凯福斯的女儿。我母亲曾夸口说我比海神涅柔斯的女儿们还要漂亮。海仙女们非常生气。总共有50个姐妹,她们一起要求波塞冬淹没整个国家。上帝还派了一个怪物来吞噬陆地上的一切。神谕宣称:如果你想拯救国家,你必须把我,国王的女儿,扔给怪物喂饱。顿时民间一片哗然,要求我父亲牺牲女儿救国。绝望之下,国王下令把我关在这里。”女孩的话刚说完,滔天巨浪就滚滚而来。海里出现了一个怪物,它宽阔的胸膛覆盖了整个水面。女孩看到后尖叫了一声,父母赶紧过来了。当他们看到女儿即将面临的灾难时,他们绝望了,母亲内疚的表情显示出痛苦。他们紧紧地抱着被捆绑的女儿,但是他们没有办法救她。这时,珀尔修斯说:“你要哭,以后有的是时间;目前当务之急是救人。我叫珀尔修斯,宙斯和沈佳凝的儿子。我打败了美杜莎。上帝的翅膀让我高飞。女生如果有自由,愿意择偶,肯定会先看上我。但是和她现在一样,我要正式向她求婚,我愿意去解救她。你愿意接受我的条件吗?”好在父母遇到了救星,连连点头。他们不仅答应把女儿许配给他,还答应把王国作为嫁妆给他。说话间,怪物已经游了过来,只有一箭之遥。那个年轻人用脚踢了踢,然后跑掉了。看到怪物的影子投在海面上,他疯狂地追着影子,好像意识到有人要抢走它的猎物。珀尔修斯像一只雄鹰,从空中猛扑下来。他用杀死美杜莎的剑刺向恶魔的背部,只留下剑柄露在外面。他拔出了剑,恶魔。

怪疼得蹿到空中,然后又沉入水底,疯狂地挣扎着。珀耳修斯一再朝它身上刺杀,直到它的口中涌出了黑血。这时,它的翅膀也沾湿了,他不敢在空中久留。恰好水面上露出一块礁石,他便扇动翅膀轻轻地落在岩壁上,然后又用剑在妖怪的肚子里搅动了三四次。海浪飘走了它的尸体,不久它就从海面消失了。珀耳修斯飞到岸边,登上山顶,解开姑娘的锁链,把她交给不幸的父母亲。他受到隆重的款待,成了宫廷里的贵客佳婿。  正当婚礼在欢乐地举行时,王宫的前厅里突然骚动起来,并传来一声沉闷的吼声。原来国王刻甫斯的弟弟菲纽斯带了一批武士闯了进来。他从前曾经追求过安德洛墨达,在她危难时却舍弃了她。现在他来重申自己的要求。菲纽斯挥舞着长矛闯进婚礼大厅,并朝着惊讶的珀耳修斯大声叫喊:“我在这里,你抢走了我的未婚妻,我要报仇。无论你的宝物或者你的父亲宙斯都无法保护你!”说着,他摆开架势,准备把长矛扔过来。  刻甫斯从席间站起来。“你疯了!”他喝斥道,“不是珀耳修斯抢去了你的未婚妻。当我们被迫牺牲她时,你看着她被绑在那里,你为什么不亲自去救她,却袖手旁观呢?”  菲纽斯回答不出,他死死盯住他的兄弟和情敌,好像在思考先从哪一个下手。终于,他在疯狂中用尽全力,朝珀耳修斯掷出他的矛。可是他的眼力不好,长矛一下子扎进垫子里。珀耳修斯乘机跳了起来,朝门口投出他的标枪,标枪直朝菲纽斯飞去。要不是菲纽斯蹦跳到祭坛后面,标枪肯定会穿透他的胸脯。虽然菲纽斯躲过了,但他的一名随从却被刺中了前额,这下武士们全拥了上来,和参加婚礼的客人打成了一团。闯进来武士人多势盛,把珀耳修斯国王夫妇和新婚妻子团团围住。箭如飞蝗,从各个方向射过来。珀耳修斯背靠一根大柱,招架敌人,奋力阻止他们前进,杀死了一个又一个进犯的敌人。后来,他看到自己单凭勇力已经不起作用,于是决定拿出最后的一招。“我也是被逼得没有办法了,”他说,“我只好叫过去的仇敌帮助我了。请我的朋友都转过脸去!”说完,他从神袋里取出墨杜萨的头,朝着逼近的对手伸了过去。对手正盲目地向着这里冲过来。“让你的魔法去吓唬别人吧,”他一边冲,一边蔑视地大喊,“他们才会被你的鬼话吓倒。”可是,他刚举手投矛时,手却举在空中僵硬住了。后面的人也一个个难逃变成石头的厄运。这时候,珀耳修斯干脆把墨杜萨的首级高高地举起,让别的人都能立即看见。他用这种办法把最后的一批人变成了僵硬的石块。直到这时,菲纽斯才后悔不该这样无理取闹,挑起事端。他看着左右两面姿态不同的石像,呼喊着朋友们的名字,但没有一个回答。他不相信似地用手触摸他们的躯体,然而他们都已变成了花岗岩。他惊恐万分,一改往日的骄横,绝望地哀求着:“饶我的命吧!王国和新妇都给你!”说完他转过身子。可是珀耳修斯不想宽恕他。“你这个贼徒,”他怒骂道,“我将在岳父的宫殿里为你永远树立一座纪念碑!”  菲纽斯左躲右闪,不想看到那可怕的头颅,可是它终于没有躲过。顿时,菲纽斯神色恐怖地变成了石头,站在那里,双手下垂,完全是一副卑贱的奴仆模样。  珀耳修斯终于能够带着年轻的妻子安德洛墨达回乡了。长久幸福的日子在等待着他。他还找到了母亲达那厄。但他仍不能避免给外祖父阿克里西俄斯带来灾难。外祖父由于害怕神谕,悄悄地逃亡外地,到了彼拉斯齐国王那儿。当时,这里正在举行比武。他不知道外祖父就在这里,还准备去亚各斯问候外祖父。珀耳修斯看到比武十分高兴,他抓过一块铁饼扔出去,不幸正好打中了外祖父。不久,他就知道了他所杀害的人是谁。他深深哀痛死者,把他安葬在城外,并且交换了他所继承的王国。从此以后命运之神再也不妒嫉他了。安德洛墨达给他生了一群可爱的儿子,他们一直保持住父亲的荣誉。  故事里出现的6个星座哦~英仙座、仙女座、仙王座、仙后座、飞马座、鲸鱼座。  http://www..com/s?ie=gb2312&bs=%E7%EA%B6%FA%D0%DE%CB%B9%B5%C4%B4%AB%C6%E6%B9%CA%CA%C2&sr=&z=&cl=3&f=8&wd=%E7%EA%B6%FA%D0%DE%CB%B9%B5%C4%B9%CA%CA%C2&ct=0

珀耳修斯的传奇故事

珀耳修斯的传奇故事中提到哪六个星座?

英仙座、仙女座、仙王座、仙后座、飞马座、鲸鱼座珀耳修斯杀了美杜莎,从美杜莎的脖子里飞出飞马卜迦索斯,是为飞马座他和安德洛米达还有其他许多儿女,赫拉克勒斯也是他们的后代。他们死后宙斯将他们提升到星空中成为秋季的星座:珀耳修斯成为英仙座,安德洛米达成为仙女座,她的母亲成为仙后座,她的父亲成为仙王座,他救安德洛米达时杀死的那个海兽成为鲸鱼座。

珀耳修斯的传奇故事中提到哪六个星座?

世界上神奇生物的故事

独角兽 Unicorns即是独角兽,是传说中一种神秘的生物。通常被形容为是修长的白马,额前有一螺旋角(这也是独角兽的特征)。关于unicorns的形态有很多不同的说法。有的说它像一匹大马,头上有一只角,是难以驯服的生物。有些人则认为它是山羊般的生物,独角,神圣的生物,有些民族甚至信奉unicorns。古罗马博物学家普利斯形容unicorns为四肢似大象,狮子尾,上半身像山羊,头上有一黑螺旋纹的角,是极凶猛的怪兽。到了380BC,有一希腊哲学家Ctessias对unicorns作出一种普遍形态。他说unicorns是印度一种野生生物,有白色的身体,紫色的头,蓝眼,一只又直又硬的角,底白,中黑,顶部是红色。这有可能是把独角仙神化后所形成(独角仙也叫unicorn)。 近代的说法包含了不同地方民族的幻想而成,由最初类似山羊的生物显变成纯洁而美丽的野兽。它可以化成不同的大小和颜色,由象牙般纯白或黑檀深黑甚至彩虹的颜色,逃过猎人的追捕。有时还像般飞马有翼。不过,unicorn的基本概念却没变,就是代表高贵,高傲和纯洁,当然还有它额前的长角。其实不同的说法在于每个地方文化不同。在日本和中国就称之为麒麟,是”四灵”之一。”Unicorn”源自于希伯来文”re”em,早期古老翻译为”monokeros”,意解”独 角”,后来转成英语”unicorn”了。 Unicorns之角有治疗能力,能过滤尘埃和毒物以防止中毒和其它疾病甚至有长生不死之效。所以欧洲皇家贵族盛行用独角制成的杯,因为传说可以测试有没有毒。独角兽之角在欧洲被视为解毒珍品,对治肚痛甚为有效,就是这样unicorn便成了猎人的目标…角有治疗能力的想法可能源于一中古故事。传说,在子夜有很多动物围住一个水池。但是水是有毒,它们不能喝,直至一unicorn出现。它把角轻轻沾一下水池,有毒的水马上变回清彻,洁净。独角兽是幻想中的神兽,但有些考古学家则说独角兽的角其实是北极海独角鲸科”一角鲸”(也叫unicorn)的牙。 在很多西方油画,不时瞈见到独角兽和少女的画面。古罗马博物学家普利斯说「独角兽是一种极凶猛的怪兽,要生擒它是不可能的。而且它们相当敏感,一发现有异动,便立即逃之夭夭。不过,独角兽却喜欢纯洁和天真,而且很易受美丽少女所诱惑,所以只有纯洁的少女才能捕获它。」猎人通常把一处女放到野外,独角兽会走近那少女,然后把角探进少女的腹中,这时少女便可乘机切掉它的角。 http://bk..com/view/35999.htm北海巨妖 Kraken(北海巨妖)“在深不可测的海底,北海巨妖正在沉睡/它已经沉睡了数个世纪,并将继续安枕在巨大的海虫身上/直到有一天海虫的火焰将海底温暖/人和天使都将目睹/它带着怒吼从海底升起,海面上的一切将毁于一旦。”–阿尔弗雷德大帝北海巨妖是北欧神话中的巨大的海怪(有记载说它有15米长),平时伏于海底,偶尔会浮上水面,当它浮上水面的时候,有些水手会误把它的身体当作一座小岛,甚至会登上这座“小岛”,在上面安营扎寨,结果在它沉下去的时候葬身海底。北海巨妖有着巨大的触角,可以把巨舰抓入海底,因此有人认为它的原型实际上是挪威海附近的大王乌贼。正如北欧神话中的尘世巨蟒(见Midgard Serpent),北海巨妖将在世界末日到来的时候浮出水面。 http://bk..com/view/254040.htm美杜沙在古希腊的阿尔戈斯有一位国王。一天,他到神庙里去求神问卜,得到的神谕说,他将死于自己的女儿和宙斯所生的外孙珀耳修斯之手。 老人听了这话非常害怕,他狠了狠心,趁女儿和珀耳修斯熟睡之机,把母子俩放进一个大箱子里,然后投入了大海。他以为这个大箱子就是不被惊涛骇浪所吞没,母子俩也迟早会饿死的。孰料大神宙斯暗中庇护母子俩,他使木箱子漂洋过海,一直来到了一个岛国,被一位渔夫搭救了。岛上的国王听说了这件事很觉诧异,又见小珀耳修斯生得灵气十足,就收他做了养子。 国王对自己的这位养子喜爱异常,他用心抚育珀耳修斯,为他请来了岛上各个领域的能人。珀耳修斯也许因为具有神的血统,所以生来聪明好学,不出几年,世上又多了一位无所不能的英雄豪杰。 珀耳修斯的英雄业绩很快就传到了上天,一天,智慧女神雅典娜(她是宙斯最喜爱的女儿,是希腊人特别是雅典人最崇拜的女神,雅典城就是用她的名字命名的)找到了他,要珀耳修斯把女妖美杜莎的头取来给她。珀耳修斯是个喜欢迎接挑战的人,他非常痛快地答应了女神的要求。 美杜莎原来是个十分美丽的少女,长着一头披肩的秀发。可她自视长得好,竟然不自量力地和智慧女神比起美来。雅典娜被激怒了,她施展法术,把美杜莎的那头秀发变成了无数毒蛇。美女因此成了妖怪。更可怕的是,她的两眼闪着骇人的光,任何人哪怕只看她一眼,也会立刻变成毫无生气的一块大石头。 为了取得美杜莎的头,珀耳修斯设法得到了三件宝物:一双穿上以后就可以腾云驾雾的飞鞋,一只皮囊,一顶戴在头上就可以隐形的狗皮盔。有了这三件宝物,再拿上他的青铜盾和宝刀,珀耳修斯起身向美杜莎盘据的地方飞去。 到达时,美杜莎正在熟睡。珀耳修斯不敢看她,他从青铜盾的反光中找准了美杜莎的位置,走上前去,一刀砍下了她长满毒蛇的头。珀耳修斯把这颗血淋淋的头装进了革囊,并赶紧飞到天上。这时,和美杜莎生活在一起的两个女妖被惊醒了,她们发觉同伴被杀,急忙来追。幸亏珀耳修斯戴着狗皮盔,才没被她们发现。这时,从美杜莎的身子里变出了一匹飞马,珀耳修斯立即跳上去,飞马长啸一声向远方飞去。 飞马伊索比亚的神话故事之一。当英仙座配修士 (Perseus)斩杀女妖梅杜莎(Mesa)的首级时,血从梅杜莎颈部流出到海中和海马混合,於是一只 长有翅膀的白色飞马佩加速斯便一跃而出。海王曾被认为是佩加速斯的父 亲。传说Athena曾补捉到飞马并曾带它到海林肯(Helicon)山,属於谬 赛斯(Muses) 的山,在飞跃时佩加速斯的蹄踢到了山一下,从此著名的 Hippocrene泉便开始涌了出来,那时传说 Hippocrene是所有诗人墨客的灵感来源。后来佩加速斯成为希腊港市,哥林斯的年轻勇士贝雷罗明( Bellerophon)的好朋友,借著佩加速斯的帮助,贝雷罗明完成了刺杀一 只吐火的可怕怪物凯米拉 (Chimera,狮头、羊身、龙尾)的任务及其他 伟业,最后贝雷罗明变得非常傲慢,想骑著飞马飞过奥林帕斯山去加入众 神,宙斯差遣了一只牛蝇去螫佩加速斯,让贝雷罗明从马上摔下致死,而 把飞马留下养在天庭。(注:伊索比亚王国并非是现今的Ethiopia,而是 当初位於非洲北海岸的一个王朝)。 狮鹫 “如虎添翼”,还有哪个词能比这更贴切地形容狮鹫兽呢?它们长有狮子的身体、鹰的头和翅膀,是相当有名的奇幻生物。比起更愿意在洞里守着自己的财宝或者蹲在关公主的塔楼吃求婚者而不肯在天空翱翔的龙族来说,狮鹫兽才是天空真正的霸主。【起源】狮鹫兽源自何时何地无人得知,贤者们认为它是古代文明中某次魔法试验的成果,但似乎在有文字记载之前狮鹫兽就已经出现在诗人们和老人们流传下来的传奇故事中。或许和人马一样,狮鹫兽是属于大自然非凡魔法造就的生灵。文献记载中的狮鹫兽最早出现于古阿卡得(巴比伦-亚述)神话,在马尔都克斩杀妖兽因而封神的传说里,狮鹫兽就是他杀死的第三只巨兽。之后狮鹫兽的形象就出现在希腊神话中,为众神之神宙斯、太阳神阿波罗以及复仇女神涅梅西斯拉车――为涅梅西斯拉车的狮鹫兽与其同族毛色不同,通体漆黑就像只乌鸦。希腊语的grups的拉丁语变体gryphus和表示峡谷的grif混合,到英语和法语里就变成了griffin/griffon/gryphon。【外型】  也许是很靠近天空的缘故,狮鹫兽有着阳光一般的羽色和毛色。狮子般的后半身长着黄棕色的兽毛,鹰一般的头至前肢则全部披满黄金色的鹰羽,不过也可能是带有深红斑点的乳白羽毛。它们头部和翅膀的羽毛可能是蓝色或绿色,胸前的羽毛是朱红色,而和老鹰一样的喙和脚则可能从透明的黄色到艳丽的金色都有,爪子是黑色的。这是罗伯特·英潘《奇灵精怪》里对狮鹫兽的描述。  但有一千个描述者,就有一千种狮鹫兽的模样。龙与地下城中的狮鹫兽据说毛发的颜色自泛金的青铜色至暗棕色均有,年龄愈长,颜色愈深。雄性胸前的羽毛会染有几抹红艳,而雌性的颜色则较为黯淡。但第三版的龙与地下城《怪物图鉴》画者的意见显然不同:狮鹫兽不仅从狮子般的前肢上直接长出了骷髅般的指爪,竟然还长了条狼尾巴。不过这位画者并未如前人一般把狮鹫兽的前肢错画成像根柴棒。因为狮鹫兽的前肢确实相当有力,一掌打折敌手的脖颈并不难,长达15厘米的锋利钩爪更是撕裂血肉之躯的利器。  四足站立、不计尾长时,成年狮鹫兽体长7~10英尺(约2~3米),雄性重约1100磅(约半吨),雌性则要轻上三分之一。飞行时支撑这体重的,是一双翼展7~8米的翅膀。要鼓动这样的双翼,又要为有力的前肢提供力量,可想而知狮鹫兽有怎样发达厚实的胸肌。  狮鹫兽的眼睛就像是活生生的火焰,宝石红、烈焰黄、冰晶蓝,这都可能是那双锐目闪动的炫彩。它们能在两哩(约3200米)的高空清清楚楚地看见一匹马,如果它能读书的话,能在30米外把普通印刷品瞧个只字不误。虽然没有夜视力,但仍然可以聚集最微弱的光线看清周遭,轻松地狩猎。其嗅觉就食肉动物而言只可算是平庸,比不上狗的灵敏,但已比人类强出许多,它能凭嗅觉追踪猎物,也能迅速发现在上风处的敌人。狮鹫兽的听觉敏锐之极,可在1哩之外分辨出脚步声。    【习性】  虽然狮鹫兽可猎取的食物种类相当多,它们却仍对马有种奇特的执着。年轻的狮鹫兽根本不理会马背上是否有骑乘者,也不在乎看护马匹的人冲它劈来的刀剑射来的箭枝。而年长些的狮鹫兽则小心谨慎得多,它会毫不犹豫地攻击没有防范的野马,但面对一整队骑士时则有可能放弃进袭,除非是因为饥饿、愚蠢、自大或者缺乏与战士对战的经验。  同鹰一样,狮鹫兽是终身的一夫一妻制,并会为了保护配偶及子嗣不惜战死。稚鸟会由任何一名家庭成员喂养,但通常是由雄性狩猎雌性守巢。狮鹫兽一般每次产卵两枚,其外壳有玛瑙般的花纹,孵化期为四周。雏鸟在最初的三个月里每天要吃掉和体重等重的食物。四个月时幼鸟已经和只大狗一般大小,会在岩石间轻松攀爬,并且已能在地面活动自如,亲鸟将在此时教它们不必使用翅膀的狩猎技能。六个月大时,幼鸟开始学习飞行和空中狩猎技,这将耗费它们半年的时光。有必要的时候,狮鹫兽会把巢搬到别的地方去,直至幼鸟有能力自我保护为止。两岁后小鸟成年,须离家远行筑自己的巢。  很偶然的情况下会有两只或几只狮鹫兽(通常都是雄性,两兄弟是最典型的组合)组队一同狩猎生活。这种情况持续到其中一只找到伴侣便会中止,因而可能只是很短的一段时间,但也可能会终生如是(可怜的光棍党……)。与行事谨慎的夫妻档不同,这类光棍搭档行动比较粗心,也就更容易被人看见。鉴于彼此间的忠诚,即使分离后它们也可能因任何情况重聚在一起。【驯养】和其它掠食动物不同,狮鹫兽之间极少争斗。雄性也总是会小心保护雌性,即使彼此之间并非配偶关系亦会如此。强烈的忠诚心与荣誉感使狮鹫兽成为胜于战马或其它飞行坐骑的最佳战友。狮鹫兽生而适于战斗,勇敢无畏。但是训练一只狮鹫兽可比不上训练战马容易。马匹很温顺,和同类在一起时彼此有安全感和认同感。然而狮鹫兽个性独立又顽固,不乐意与别人协同作战,同时它又需要广阔的空间来活动。一旦被困在笼中,它就会拒绝进食,而且更不会有哪个训练者会蠢到去鞭打一只骄傲又强大的狮鹫兽。勉强狮鹫兽去做什么确确实实是非常困难的事。 其实获取一只狮鹫兽已是相当不易。驯养大一只雏鸟比大多数人想象的要难得多。雏鸟须在不到三个月大,第一根羽毛尚未长出前开始受训。如果迟了,它有10%的可能不会接受新“家人”,假如还遭受虐待,不认同感可能每个月上升20%(圈养视为虐待行为)。 为完全发挥其能力,驯养幼鸟当然也包括了狩猎训练。户外训练是骑乘者及狮鹫兽都要参与的课程。虽说飞翔是狮鹫兽的本能,但雏鸟仍然需要耐心劝诱才会开始飞行。在训练过程中,还必须得教会它在冒险中应该会的特殊技能,例如空投炸弹或掠取地面的某件物品。 不过一个骑手可不会像狮鹫兽那么快就胜任飞行。他至少得练上11~16个星期,使用动物交谈术或类似的法术可以使适应过程缩短2~5星期。不够机敏灵巧,坐不稳当的也可以被当作行李一样绑在狮鹫兽身上,或者由它拎着飞。狮鹫兽可以带起和自己体重相当的东西,但当然不会太久。,300磅以下物品视为轻载,300~600磅视为中载,600~900磅算是沉重的负担。它的爪子锋利尖长,可以抓稳物品,但也可能因此损坏物件。经过训练的狮鹫兽还能把整扇的铁门或一长条围篱整个拔走。狮鹫兽的飞行中往往有许多急升骤降的起落,忍耐力不佳的搭乘者晕个七荤八素是常有的事。 很幸运的情况下,冒险者碰巧搭救了困在陷阱里的狮鹫兽或是治好了它的伤。如果能被视为成员之一,这只狮鹫兽会愿意为冒险队伍出力。因为通常这种情况下只会遇上成年狮鹫兽,所以不必进行飞行和狩猎训练。 对待狮鹫兽不能像对待马一样。关进笼圈、拴起来、打烙印、套笼头、缚缰绳都是不可容忍的。一匹受训的战马会遵从口头命令及手势指令,一只狮鹫兽更聪明,可以明白更复杂的指示。马鞍更是不合适狮鹫兽,为狮鹫兽设计的鞍座必须要虑及它的双翅,绝不可妨碍飞行。鞍座一般放在翅膀之前或之后。坐在翅膀后面也许会比较舒适,但骑乘者视野不佳,不利于作战。侧坐鞍根本不在考虑范围内。鞍座如果是由马皮制作,则可能会被立即吃掉。装饰物绝少使用,因为会降低飞行速度,减低机动性。简单和轻质的头颈护甲及胸甲是可以使用的,但其重量需轻于一个骑手的体重。 作为坐骑,狮鹫兽与马相差的不仅限于上述几点。狮鹫兽不会因野兔、鸟类或阴影就受惊,但马也不会因饥饿去追逐兔子、野鹿或别的马匹,而且马更不会因不满骑手的责打而一怒之下把他给吃了。狮鹫兽勇敢,但是凶暴;忠诚,但是任性。雄性狮鹫兽不仅比雌性体型更大力量更强,而且也更冷静和耐心。不幸的是,有一只狮鹫兽坐骑还会带来别的麻烦事。例如,一位常年骑着狮鹫兽的骑士不免会沾染上它的气息,当要换乘马匹时,马儿闻到自己最可怕天敌的气味它怎么会不害怕?还有,在旅行结束之后,英雄们到城中休息,马匹可以寄放在马厩,可他们忠诚的狮鹫兽该到哪里去呢?城中的居民会相信这个大家伙不伤人吗?任何马的形象就足以让它抓狂。就算是在野外,主人吃着煎肉排的时候,他/她的宝贝狮鹫兽可不会老实待在一旁的。 狮鹫兽的胃口也不小。不飞的时候一天要吃掉25~30磅的新鲜肉类,飞行时增加一半或一倍,视其飞行时的负重而定。饥饿的狮鹫兽相当危险,它不会吃掉自己效忠的主人,但其它人就不会那么幸运了。跟一位养有狮鹫兽作宠物的同伴旅行,必须要有莫大的勇气或绝对充足的食物储备。在《龙枪编年史》中曾提及只有精灵贵族才会养狮鹫兽作为座骑,这的确不是没有理由的。 【财富】 狮鹫兽常常扮演的角色就是处罚贪财的人类。在有高崖的平原如果满布了珍贵的宝石,不顾生命危险去采集这些闪亮宝石的人必然会受到惩处。因为狮鹫兽的巢往往就筑在那些高崖上,它们的锐目不会错过一个窃贼,利爪也不会放过一个小偷。但因为狮鹫兽喜欢亮闪闪的东西,所以有时候它们自己就是个窃贼,在它们的巢里常常会发现诸多宝石,还会有装药剂的瓶子。不过,这些瓶子多半都不会是完整的,因为狮鹫兽爱飞到高空把它扔下去,就为了听玻璃砸到石头上时碎裂的脆响。皮草、衣物、皮革制品一般会被利爪撕个支离破碎。魔法卷轴和魔法书如果不是被特别保护,也会是同样下场。仅有坚实的金属制品能安然幸存。 【其它】狮鹫兽的语言像是尖啸与咆哮的合成,包括有许多关于飞行、狩猎、天气及事物外形的描述词。狮鹫兽和老虎一样会游泳,但在飞行前必然得把羽毛弄干。因为天性爱整洁,狮鹫兽一天里总会花上一段时间来洗澡,而绝不会让骑手减免它的这种乐趣。 狮鹫兽的寿命很长,也许能活上好几个世纪。150年是一只野生狮鹫兽的平均自然寿命 http://bk..com/view/254007.htm精灵(Elf)精灵族的起源在北欧神话中是这样的:大神奥丁杀死巨人伊米尔之后,精灵从巨人尸体上诞生,并吸收巨人的精华,成为有灵性的生物,其中尸体向光一面诞生的是精灵或称光明精灵,背光一面诞生的则是黑暗精灵。光明精灵们通体发亮,光明耀眼,长得非常美丽。他们通常性情温良,开朗热情,能和树木花草、游鱼飞鸟彼此沟通,因此众神就把他们作为神的朋友。而根据冰岛的传说,他们的起源还有另外一种说法:有一天,夏娃在河边给孩子冲洗,神向她走来,她把未洗过的孩子隐藏起来。神问到是否所有孩子都在眼前,夏娃默许。神听了很气愤:“隐藏的孩子也必在人前被隐藏起来,不能再活在人类当中。”于是那些孩子便被变成了精灵。在很多地方,人们认为精灵是堕落了的天使;或是一些异教徒死后,其善行不足以让他升上天堂,但其罪孽却也未满盈而无法在地狱安身,于是便定居在两者之间的中央王国,成为精灵。在各种传说之中,精灵族的特质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寿命很长(有的甚至认为是长生不老),高贵优雅,聪明美丽,和大自然几乎融为一体,擅长使用魔法和弓箭,居住在森林中,组成比较松散的王国,彼此之间平等友好。精灵通常是无序善良的,他们敌视邪恶种族,而和善良种族都能友好相处(对粗鲁邋遢的矮人也许稍有不满)。精灵的典型形象是高高瘦瘦,穿着纯色的长袍,冷静而不苟言笑的法师,往往都已经有好几百岁的年纪;年轻美丽的精灵形象多是穿梭于林间的弓箭手,他们是天生的战士和射手,为保护大自然而同邪恶作战。梵拉之一的欧罗米(Orome)一次在中土行猎,偶然听到了精灵的歌声。他急忙回去向其它神祗报告。为了精灵的安全,梵拉发动了对摩尔克的战争,多年后终于击败黑暗之君,把他囚禁起来。战后,梵拉召唤精灵前往赐福国度阿曼(Aman, the Blessed Realm)居住,以便更好地保护他们;但只有少部分精灵应召前往。他们分为三大种族:梵雅,美貌精灵(Vanyar, the Fair Elves),首领是所有精灵种族中最尊贵的英格威(Ingwe);诺尔多,深谷精灵(Noldor, the Deep Elves),首领是睿智的芬威(Finwe);最晚到达、人数最多的是特勒里,海上精灵(Teleri, the Sea-elves),首领是埃尔威•辛格罗和欧尔威兄弟(Elwe Singollo, Olwe)。这三大种族合称为光之精灵(Elves of Light);而那些不愿跟来,或中途走失的则被称为黑暗精灵(Elves of Darkness),因为他们在日月苏醒前再没有见过神树的光芒。 梵雅精灵最受诸神之王曼威(Manwe)和星辰之后瓦尔达(Varda)的喜爱,此后一直住在阿曼。诺尔多精灵是大地之王奥力(Aule)的朋友,从他那里学到了许多工艺。其中费诺尔王子(Feanor)捕获了两颗神树的光芒,将之注入自己打造的三颗西玛瑞尔宝石(Silmarils)中。但是重获自由的摩尔克毁掉了神树,并在向北逃亡的途中偷走了宝石;费诺尔的父亲芬威也被杀害。曼威告诫精灵不要向摩尔克开战,但以费诺尔为首的诺尔多精灵不听劝告,决定回到中土。他们在阿曼海边为夺船与特勒理精灵进行战斗。 费诺尔夺取了特勒理精灵的船只,带领最忠实于他的精灵渡海来到中土;但他不久便被巴尔罗格(炎魔,Balrog)杀死。此后在精灵和黑暗势力之间共爆发了五次大战。在最后一次战斗(愤怒之战,The War of Wrath)中,梵拉率领留在阿曼的精灵回到中土,俘获黑暗之君并将其永远地投入太虚(The Void)。众多精灵驾船回到不死之国阿曼,余下的翻山越岭继续留下。三枚西玛瑞尔宝石历尽劫难,一枚升上天空成为金星,一枚被投入熊熊火焰,另一枚则被投入大海。这也是千百年后的三枚精灵魔戒:天空之戒(Vilya, Ring of Air)、火之戒(Narya, Ring of Fire)和水之戒(Nenya, Ring of Water)名称的由来。 精灵身材颀长,聪慧美丽,举止优雅,目光敏锐。他们最擅长诗歌,文学和音乐,也是中土最要命的弓箭手。只有火,利刃或极度的悲伤可以杀死精灵;当他们觉得一万个世纪太长的时候,也可以选择放弃不朽的生命,前往灵魂主宰曼多思(Mandos)在阿曼的厅堂。 《指环王》中著名的精灵王族里,加拉德丽尔(Galadriel)是金发的诺尔多精灵;她的女婿,利文德尔(Rivendell)的创建者埃尔伦(Elrond)则是黑发的诺尔多精灵;她的丈夫塞莱伯恩(Celeborn),以及金色丛林的守护者哈尔迪尔(Haldir)都是辛达尔精灵,与特勒理精灵同宗,头发是银灰色。在魔戒被销毁后,几乎所有的精灵都驾船前往西方;只有埃尔伦的女儿阿尔纹(Arwen)和少部分黑暗精灵留了下来,成为中土人民口中流传的传说。 关于龙与地下城的精灵:精灵经常出现在人类的居住地,虽然总是受到欢迎,但他们对这种生活并不是很习惯。精灵以诗歌、舞蹈、说唱和魔法技巧而著称,崇尚自然单纯的美。但若森林家园受到威胁,精灵便会施展刀弓技巧和战略,显露武艺精湛的一面。性格:精灵常展现欢愉但不追求刺激,常心怀好奇但不贪婪。由于寿命很长,精灵能以更宽广的观点看待一切事物,他们不会对琐事钻牛角尖。然而,当他们追求特定目标时,不论是进行冒险,或是学习新技术及手艺,精灵都能专心一意,心无旁骛。与精灵作朋友需要很长的时间,成为敌人也一样,但要精灵忘记朋友或敌人却更困难。精灵蔑视轻微的冒犯,但对严重的侮辱则会采取报复。体型与外貌:精灵通常较人类矮瘦,身高约4.5至5.5英尺,体重约85至135磅。精灵男性身高与女性类似,体重则稍重。精灵皮肤白晰,发色深,常有深绿色的眼睛。精灵没有胡须或体毛,他们喜欢朴素舒适的衣物(特别是浅蓝色或浅绿色),也喜欢简单雅致的珠宝。精灵拥有优雅细致的身躯,他们的美貌常令其他种族印象深刻。精灵110岁时才成年,寿命可超过700岁。精灵并不需要睡眠,这和其他常见种族大为不同。精灵每天冥想(精灵语称之为“出神”)4小时,这使他们获得如同人类睡眠8小时的效果。精灵冥想时会做梦,这些梦实际上是经过长年练习之后的内省的心智锻炼。与其他种族的关系:精灵认为人类不够细腻,半身人不够沉稳,侏儒太平凡,矮人则毫无幽默感。他们对半精灵带着些许怜悯,对半兽人则完全不信任。虽然精灵可能给人感觉有些傲慢,但却不像矮人或半身人那样挑剔。一般而言,精灵对于不合己意的人,也会表现愉悦和亲切(毕竟除了精灵自己以外,每个人在他们眼中都不及格)。阵营:精灵爱好自由和多样的事物,喜欢表现自我个性。他们大多倾向混乱阵营,但却表现温和。一般而言,精灵会珍视保护他人的自由,就像对待自己一样。精灵通常是善良的。居住地:精灵通常以氏族为群居住在森林里,氏族人数不超过两百人。他们将村落隐密地与森林融合,尽量不对森林做出伤害。精灵会打猎、采集食物和种植,他们使用特殊技术和魔法,不需开垦犁地就能丰衣足食。精灵通常会限制村人与外人接触,然而部分精灵会以细致的服饰或工艺品换取他们不屑挖掘的金属,藉此过着富裕的生活。居住在人类土地的精灵通常是四处旅行的吟游诗人、受欢迎的艺术家或贤者。人类贵族常竞相聘请精灵教导孩子剑术。宗教:精灵敬仰“生命护存者”.语言:精灵语十分流畅,带着微妙的抑扬顿挫,而且文法复杂。精灵文学十分丰富精彩,以歌谣诗词最为著名。许多吟游诗人学习精灵语,以便在自己的曲目中加入动听的精灵歌谣,有些吟游诗人则靠发音记诵精灵歌曲。精灵文如同精灵语一样书写流畅,而且成为木族语(树精和皮克精等生物所用的语言)使用的文字。姓名:精灵通常会在百岁生日后宣布自己成年,然后为自己选择一个名字。但就算是知道他已成年的人,仍可能继续用先前的幼名称呼他,而他本人也不见得介意。成年精灵的名字完全自创,虽然可能反映他喜欢的某些人名,或家人的名字。精灵仍有家族姓氏,通常是由一些普通精灵词汇组合而成。有些精灵在旅游时,会将姓氏译为通用语,有些则仍保留精灵语的念法。http://bk..com/view/49189.htm你可以玩一下英雄无敌4 里面有很多这种东西

世界上神奇生物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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